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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“神医霸屏”下猛药 “养生专家”被

  • 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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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18-10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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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广网7月2日消息(记者沈静文)据经济之声《天下财经》报道,最近,以刘洪滨为代表的电视广告“四大神医”成为关注的焦点。而这两天,另一名全国著名“医药广告演员”胡祖秦因涉嫌虚假广告罪,被江苏淮安警方刑事。

  今年以来,不断有群众向淮安警方报警,称他们在看了省内某两个频道播放的养生节目,根据节目留下的热线电话购买了一种叫“海参壳聚糖”和“海藻粗多糖”治疗胃病和脑梗的药品,但服用后没有任何效果。

  “主讲嘉宾,胡祖秦教授。中国老年保健协会、保健局长寿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、专家组副组长……”

  事实上,有记者查询后得知,除了在江苏,胡祖秦的身影还出现在广西卫视、江西卫视、山东教育等全国十多家,胡祖秦先后在这些的《十六味汤方》、《干细胞的靶向治疗康复技术》、《名医妙方减肚子汤》、《国医谈阿胶》、《苗祖健康汇》、《老胃病抗复发新医学有新方法》等虚假养生栏目中冒充胃病、脑血管、妇科、减肥养生、苗医等专家,大肆鼓吹包治百病的所谓神药,全国观众,尤其是中老年观众。

  这些“表演”节目究竟如何登上卫视?某省级卫视广告部门负责人介绍,一般而言,各卫视和地方会将一些时段卖给广告公司,这类药品广告片源均由这些广告公司的下线企业提供。

  这位负责人说:“他应该是企业拍的。你比如说企业找到这个广告公司,广告公司来制作;药企找到一些广告公司,广告公司找了一些演员给他演,给他拍,拍完了之后,拿到买了我们时段的一些广告公司来。但是中间有一个监管的漏洞,就是这些时段卖给这些广告公司以后,广告公司找片源来播,他们就是钻这种,然后就把这种片子来了。”

  国家新闻出版称,医药产品或服务的广告,不得违反总局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、食品、化妆品等广告单条不得超过1分钟的。同时,广告不能以节目形态变相发布或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,不得夸张、夸大宣传,以医生、专家、患者、人物等形象作疗效证明。

  国家工商总局此前发布《工商总局部署查处“医药广告表演专家”事件》的公告,针对医药广告表演问题,将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,与新闻出版、食药总局、卫生计生委、中医药管理局、等单位专题研究,各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能依法调查处理。

  不仅如此,《中医药法》昨天开始正式实施,其中对于医药领域的虚假广告也有了更明确的态度。《中医药法》指出,发布的中医医疗广告内容与经审查批准的内容不相符的,由原审查部门撤销该广告的审查批准文件,一年内不受理该医疗机构的广告审查申请。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有前款以外违法行为的,依照《中华人民国广告法》的给予处罚。

  业内人士指出,随着《中医药法》的落地和监管的加严,令市民深受其害的虚假神医、虚假中医药广告有望得到“清理”。

  清末民初那些光怪陆离的医药广告(组图),梁培基说出了当时广州市场上治疗花柳病药物的现状,各类性病广告都号称“立可痊愈”,片面夸大疗效。对于广告中虚假和夸大的推销,当时的竹枝词作了生动的描绘,一首竹枝词所言:“西医门市百余家,广告宣传未免夸。

  今天(30日),安徽省暨合肥市食药监局在合肥杏花公园举行“2015年安全用药月”启动仪式,拉开了全省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活动的帷幕。

  我国古代的医药广告兴起颇早,其中以宋代最为突出。最有趣的是,南宋临安的严某,坐堂行医兼开小药铺,专治痢疾,病人不多。还有书载:“顷年有人货疝气药,肩上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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